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桃花源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酉阳和渝北区居民: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第14条关于“游览景点不得区别中外游客、本地外地游客设置两种门票价格”、第11条关于“游览景点为方便当地城市居民日常休闲、锻炼、游览参观可以设置月(季、年)度门票”的相关规定和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酉阳桃花源景区门票优惠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取消酉阳本地居民和对口支援酉阳县的重庆渝北区居民20元/人·次的门票优惠政策。所有游客均按《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桃花源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酉阳发改价(2015)16号文件执行128元/人·次的统一票价。

      二、享受半价(64元/人.次)和免票优惠的特殊群体及相关政策按《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桃花源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酉阳发改价(2015)16号文件执行。

      三、酉阳本地居民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办理年卡,年卡价格为128元/人·年。持景区年卡者在年卡有效期内可无限次进入景区。

      四、以上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酉阳桃花源实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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